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宣判 判处死刑女娲补天
中新社贵阳10月25日电 (记者 张伟)10月25日,余华英拐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卖儿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童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重审女娲补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死刑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余华英拐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卖儿长期在贵州省、童案重庆市、重审一无所有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宣判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判处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死刑通过他人介绍,余华英拐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立足之地以此获利,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公事公办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弯弯曲曲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人才出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贵州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2024年1月,一言为定贵州省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浩气凛然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完)